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博天亞 | 2019年01月08日 瀏覽次數:1571
?經中共中央、國務院批準,國家發(fā)展改革委、商務部近日發(fā)布了《市場準入負面清單(2018年版)》。這標志我國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。
什么是負面清單?
通俗點來說,負面清單就是規(guī)定,哪些不能做。
01
清單主體包括哪些?
《市場準入負面清單(2018年版)》包含禁止和許可兩類事項。對禁止準入事項,市場主體不得進入,行政機關不予審批、核準,不得辦理有關手續(xù)。
對許可準入事項,包括有關資格的要求和程序、技術標準和許可要求等,由市場主體提出申請,行政機關依法依規(guī)作出是否予以準入的決定。
對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以外的行業(yè)、領域、業(yè)務等,各類市場主體皆可依法平等進入。
清單主體含禁止準入類4項、許可準入類147項,共有151個事項、581條具體管理措施,與《清單(試點版)》相比,事項減少了177項,具體管理措施減少了288條。
02
清單制度實施后將帶來哪些便利?
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全面實施后,無論是國企還是民企,無論是內資還是外資,無論是大企業(yè),還是中小企業(yè),都一視同仁,享有同等的市場準入條件待遇,實現規(guī)則平等、權利平等、機會平等。有利于打破各種形式的不合理限制和隱性壁壘,將“剩余決定權”和“自主權”賦予市場主體,激發(fā)各類市場主體特別是非公有制經濟的活力。
也就是說,除了這個文件規(guī)定的不許做的以外,其他的在法律允許范圍內都可以做!這樣就給了市場主體更大的自由,進一步激發(fā)市場的活力。